近年来,船员、维修施工人员、码头作业人员等在危险密闭空间窒息、中毒、坠落等事故时有发生。人员违规进入此类空间作业,极易发生中毒、窒息、爆炸等事故,严重威胁人身安全。为加强船舶危险密闭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保障人员生命安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自2025年1月15日起持续开展违规进入船舶危险密闭空间专项治理行动。
为扎实推进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开展的《违规进入船舶危险密闭空间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洋山港海事局选取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以来发现的一些缺陷实例,以案示警、以案为鉴,对缺陷实例进行剖析,突出进入危险密闭空间的注意事项。
01 案例概述
2025年2月11日,洋山港海事局2名PSCO对XXX轮开展违规进入船舶危险密闭空间行为专项检查。根据《违规进入船舶危险密闭空间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检查方案》要求,PSCO对船舶封闭处所清单信息、气体检测设备配备情况、气体检测设备校准记录、风险评估和作业许可记录,以及封闭处所进入和救助演习开展情况逐一细致核查。
PSCO在检查轮机部日常工作记录单,并询问主管轮机员时发现,2024年12月18日,轮机长、大管轮和机工三名轮机部人员到No.6货舱附近的一个空压载海水舱进行烧焊作业,但是,船方无法提供该次作业的许可和风险评估记录。
为进一步核实情况,PSCO询问船员是否清楚该作业区域属于封闭处所,以及进入空压载海水舱进行烧焊作业有没有签发作业许可。轮机长承认,空压载海水舱是封闭处所是知道的,但为了图方便,确实没有按公司体系要求进行签发作业许可和风险评估。
空压载海水舱烧焊作业工作记录单。洋山港海事局 林新通 摄
此外,船方在2025年1月14日和15日,进入脱硫塔储存柜及循环柜进行清洁和检查作业,仅能提供进入许可记录,但是无法提供风险评估表。鉴于以上情况,船舶安全检查员对该轮相关缺陷给出开航前纠正处理意见,要求船方开展相关体系须知文件学习培训。
进入脱硫塔储存柜及循环柜的许可。洋山港海事局 林新通 摄
02 法规依据
《经修订的进入船上封闭处所建议案》IMO A.1050(27)号决议
4.2 为确保安全,适任人员应经常对将要进入的空间中的任何潜在危险做出初步评估,应考虑到之前运载的货物、处所的通风、处所的涂层和其他相关的因素。适任人员的初步评估中需判定出现缺氧、富氧、易燃或有毒空气环境出现的可能性。
5.1 未经船长或指定责任人员批准,以及未采取针对特定船舶设定的相应安全措施时,任何人不得打开或者进入封闭处所。
5.2 进入封闭处所前应作计划,建议采用进入许可制度,其中可包括使用检查表。进入封闭处所的许可证需要由船长或指定责任人员签发,而且拟进入封闭处所的人员应该在进入前获得。
03 缺陷纠正
船长组织全体船员开展封闭处所相关体系文件培训。
船舶被开具缺陷后,船长立即组织全体船员进行进入封闭处所的相关安全培训,包括熟悉进入封闭处所的危险识别、危险评估、危险控制、安全措施,以及应急反应等有关的船上程序,熟悉个人岗位职责,提高风险防患意识。
封闭处所相关体系文件培训记录。
04 思考与建议
多年来,船上人员因为缺乏有效评估和安全措施盲目进入密闭舱室搜救或作业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时有发生,实在令人痛心。违规进入危险密闭空间烧焊作业,看似小事,实则暴露出船员对危险密闭空间作业安全风险认识不足,缺乏对进入封闭舱室安全风险辨识和防范,平时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以及公司安全管理存在漏洞等问题。
安全无小事,一张小小的许可,往往承载着数条人命安全。希望各航运公司和船舶要深刻吸取教训,规范人员进入船舶危险密闭空间作业行为,加强对船舶结构设备、人员操作演练、公司管理等方面开展预防性检查,通过检查提前发现并纠正进入船舶危险密闭空间的安全隐患,防范险情和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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